電子報第九十一期(97.02.04.)                                                                                                   92.09.18創刊       (有著作權  轉載必究)

「討論園地」

新的討論區已經上線,歡迎繼續提問、參與討論或發表心得。為了提高網路安全性並避免網路廣告及垃圾機器人程式之干擾,網友需先作登錄程序,才能參與討論區。近期討論 的重要主題包括「廣告標語是否可為著作權保護標的?」、「網路租片39元是否侵害著作權?」、「網路照片遭盜用該如何自保?」、「替人潤稿能享有著作權嗎?」等議題,歡迎關心著作權保護的朋友提出新議題,共同參與討論。

二、著作權時事分析

1.行動電話業者音樂加值服務授權疑義

行動電話業者提供手機音樂加值服務,可以吸引更多的使用者加入其系統,對於音樂的使用報酬,到底是行動電話業者自行吸收,還是手機使用者付費買單,其實就是市場機制。除非音樂著作權人希望以免費提供使用的方式,讓他們的音樂被廣泛使用為「手機鈴聲」或「來電答鈴」,否則,要求支付「重製」及於後續的「公開傳輸」使用報酬,應該也是合理的。

2.著作人死亡後之公開發表權保護

著作人死亡後,其生前與友人往來所寫的書信、個人私下所寫的日記或尚未發表的小說手稿,他人是否可以付印出版?在個人著作人格權及隱私權之保護與社會重要文化的保存之間,必須求得一個良好的平衡。

3.美國超級杯開打,教會超級不爽

今年,美國各地教會對於美國超級杯的開打,感到超級不爽,因為超級杯聯盟已發出警告信函,援引著作權法的規定,禁止教會以55英寸以上的大螢幕,轉播超級杯賽事。

三、著作權法制思考

著作權保護應該有多長(上)?

從著作權法制的發展歷史上觀察,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間總是不斷地延長,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人類的壽命因科技與醫學進步而延長。著作權保護期間的設計,原本就在考量著作人及利用人的壽命,一方面是要讓著作人本身對於自己的創作,能夠獲得經濟上的好處,而這一好處也可以澤披後代;相對地,利用人利用著作的機會,也與其壽命的長短有關,活得越長,利用著作的機會也越多。理論上,既然著作人及利用人的壽命越來越長,著作權保護期間自然也應該不斷延長。不過,這樣的原則是不是毫無懷疑地奉行,近來也引發不同的爭議。

四、著作權影音檔案

著作權遠距教學網正式開放

主持人應「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Taiwan Design Center)」之邀,擔任該中心所屬「波酷網(boco)」線上訓練課程講座,講授「著作權基原則」及「著作權的內容與授權」。該項課程除作為該網站會員登錄學習之外,並同步於「著作權筆記」免費公開,歡迎網友閱覽。此外主持人參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6年度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為「數位內容著作權種籽師資專班」講授網路上之音樂與影音之利用所牽涉著作權議題該次講座之全程錄影,於獲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同意後,亦已上網供網友參考。

五、著作權大哉問

1.使用「新聞標題」,是否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獨立的新聞標題不能成為著作,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其利用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但新聞標題目錄可能可以構成編輯著作,其利用要經過授權。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單純傳達事實新聞報導之語文著作,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但報紙上之相關報導很多都是評論與事實敘述混合並列,不完全是單純傳達事實新聞報導之語文著作,所以應該可以受著作權法保護,即使「註明出處」,也未必可以全文使用,通常「標明出處」一定要附上新聞發布的出處及年月日。

2.「造型優美、充滿創意」的杯子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杯子可不可以是雕塑,而以美術著作受保護?這並非絕對否定,但這時保護的還是其「表達」,而非「功能」,如果認定此一杯子是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就不能是普通的杯子,而是具美感的「雕塑」,保護的也不是裝盛的「功能」。

3.房屋仲介業可否使用法院拍賣公告所附的屋況照片?

雖然法院的拍賣公告是公文書,依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若公告中的照片是債權人所提供者,不會因為被納入公告就變成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也許,將公告整體使用,可以主張是利用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公告,若單獨使用其中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照片,就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危險。

4.作者應如何才能終止出版契約呢?

若書已出版,原契約內容如何是關鍵。若原約定是永久授權,就很難單方解約。若無期間約定,但有優先議約權,也是一種可能,若是一刷多少本的約定,可以在約定數量之後結束契約,若無任何約定,可嘗試發出停止授權契約之存證信函,通知停止合作關係,視其反應再決定後續作法。

六、新書推介

線上音樂與影片的著作權問題」即將由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於二○○八年三月下旬初版發行。本書係主持人參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6年度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為「數位內容著作權種籽師資專班」所編寫之教材,對於網路上之音樂與影音之利用所牽涉著作權議題作細部剖析,言簡意賅,並有擔任講座使用之Powerpoint檔,值得著作權進階程度或產業人士參閱,該次講座之錄影檔案並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同意,即將於二○○八年 二月上旬上載[著作權筆記]網站,免費供各界瀏覽,敬請期待。

七、專書簡介

1.「著作權法的第一堂課」(ISBN986-121-162-4),已由五南文化事業集團書泉出版社於二○○四年八月上旬初版發行,二○○六年二月中旬再版,每冊售價280元。本書係以「著作權筆記」網站上的「著作權觀念漫談」專欄中,精選出五十則有關著作權基本觀念之短文,作分類編排,彙整而成,以近年所發生的著作權案例為主軸,兼具理論分析與實務運用,簡淺易懂,是認識著作權法的基本入門參考。

2.「著作權博識500問」(ISBN986-121-101-2),已由五南文化事業集團書泉出版社於二○○四年四月中旬再版發行,每冊售價320元。本書係將近年來,各界在「著作權筆記」網站上的「著作權大哉問」專欄所提出關於著作權的疑義,精選出五百題問答,作分類編排,彙整而成,值得作為近一步釐清日常所發生著作權爭議案件的進階參考書。

3.「著作權法逐條釋義」(ISBN978-957-11-4679-9),已由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於二○○七年三月中旬初版發行,每冊售價360元。本書係依著作權法之條文順序,以淺顯易懂的文字進行解說,同時附有主管機關的重要解釋以及法院的重要判決,是大學教授著作權法課程的簡易教科書,也是初入門者對於各該條文規定原因與適用情形最方便的入門書。

八、與「著作權筆記」主持人對話?

九、歷次已發行之電子報

十、取銷訂閱電子報

十一、與主持人在MSN相見  copyrightnote@hotmail.com